此次大劍山志樂溪支流協尋最初是在01/06日左右,由中搜搜救組組長林進坤(坤哥)第一次提出可否接受消防隊的計劃與詢問天數,主要成員為原先的塔羅灣溪成員,後來因種種原因就.......,後來坤哥又於02/08第二次詢問成行的可能性,於是我就直接告知02/28假期可以,就在大家的認同下成行,坤哥更是令人感動把已經確定的雪訓給放棄。
其實我對找到黃啟涵是所有成員中最不樂觀的,主因是他體能太好了,又因在所有搜救員與消防的共同努力下2個月都還是找不到,實在很難讓我樂觀,我只能抱著完溯一條溪與盡我是中搜搜救2隊隊員的責任去搜尋。此行成員是由志同道合的溯溪成員組成,平時就愛玩與熱愛溯溪,剛好此興趣成了搜救的一項專業技能,讓我們能以完全的完溯完成任務。
此行有很多的第一次,有首次在溪裡遇見笨山豬,牠自己走到正在整理中的營地,可惜爛相機開機慢照不到公肥豬,搜尋時差點被山羊撞,還好沒走到山羊的路徑上,首次找到事故者大體,還好是先找到垃圾跡象才沒有太大的反應,首次幾乎每晚營火都是要顧一個小時才能完全的放心,只有第一晚是不用顧營火,其它三晚人一直待到快2小時才願意離開火堆去煮晚餐,烤火時隊友時常開玩笑以後不要在找我了,第三天也是我溯溪以來攻瀑攻到因天色已晚而求繞不要在有瀑布了,我要的是營地。
行程的前一天半完全照計劃進行,D 1於09:42起溯,15:49在大家的討論下游過了深潭,在所有人濕淋淋顫抖下,拖著冷到快要抽筋與泠到使不上力離開一堆營地的落石區另尋安全的營地,最後於GPS高度1907M紮營。D2於08:19起溯,確定飛鷹沒到達此處,今天以後為空白區開始不放過任何可疑點,開始盡力去交代責任,此段不是熱點最不太可能找到人,為了給家屬交代,還是要像白痴一樣去完成任務,最後基於效率問題把溪周邊的區域的搜索給了我與楊世平,主流就給其他三位,中午休息用餐後開始進入支流,下午一切瀑布還在預期內,還好約70米瀑是支流瀑,欣賞完70米瀑就開始拿出技術裝備攻攻攻......,13:30約19米瀑布在此搞了2小時16分,又是一樣所有人濕淋淋顫抖下再度出發,不遠處又是瀑布(2連瀑)先出發的隊員見瀑旁有一不錯營地休息中,15:57開始架設2連瀑的繩子,很簡單不需隊員確保,16:04架設好約30米的連瀑的繩子,總繩距約為45米,照完地形回瀑底找隊員討論,之後結論為紮營明天再過2連瀑,GPS高度2244M進度嚴重落後。D3於09:10起溯,整天一直在攻攻瀑布,一共過了5個大地形,其中有兩個很簡單,出乎意料的多瀑布,從等高線完全猜不出會有一大堆需架繩的瀑布,10:04有異味標定航點高度2325M ,N 24°19.444'E 121°11.305' ,10:10三連瀑約12米,開始今天的岩釘日,11:53約17米瀑布,還好右側很好繞,今天最輕鬆的瀑布,有一小段有曝露感還是架繩通過,12:09從底下看不出來的2連瀑,從右側另一小支流瀑上攀,重裝上攀到4米處發現中間段錯估難度下背包取裝備,把背包垂降下去,12:43架好繩要繞第二瀑布搜索中,12:47回到架繩處,決定從此上攀第二繩距約15米,13:14清河上攀中,約14:10左右全部通過才知已經過中午,趕快放飯,14:45出發繞至瀑頂中,15:29垂降回溪底,又是連續地形,個人猜測又要用繩,直接抽繩不收拖著走,15:36滑瀑地形果真要繩子岩釘,15:40清河架繩中,今日第二簡單只是第一步曝露感大而已,16:21約9米瀑布,等繩觀察中,之後決定輕裝上攀拖繩上,17:00收好繩出發,17:05找到營地,終於不用趕路找營地了,GPS高度2531M,進度還是嚴重落後,此營地很潮濕,火要顧到1小時才是不用顧的規模。D4於09:36起溯,這天卻是與前天的猜測完全相反,岩釘只拿出來拉外帳,應該有地形的2550~2650M段,卻只有需泳渡的窄小峽谷連瀑連潭地形,10:05大家休息等我討論,是否攻連瀑連潭地形,結論是當然是繞掉,誰會這時候就游深潭,10:13開始高繞,高繞途中不知道那條神經出問題,居然把一顆鬆動的岩石往下丟掉自己的另一隻手的手背上,弄傷了食指與手背,10:42過小支流,之後下切途中有聞到異味,但是只有我有聞到,心想只有我聞到應該是錯覺,沒告知隊友,10:55回到溪底下背包,下溯回繞掉的區域搜索中,10:56見到為數不少的垃圾,趕緊照相後上溯告知隊友,商討是否是其他搜救員有到達此區域,11:01回到垃圾處,標定航點高度2641M, N 24°19.589',E 121°11.752',11:06下瀑布搜索中,11:15回垃圾處,隊友照相後確認應該是黃啟涵所留下的垃圾,開始尋找是否有從瀑頂旁繞下去的跡象,確認無跡象繼續上溯,放慢速度非常認真尋找任何的跡象,11:29前坤哥說前方有紅色物體,疑似背包外套,前往時又見箭竹下有更大的物品,突然坤哥回頭走比出暫停手勢,說確認為大體,無人要過去照相於是我和楊世平前往照相,當下真的是令人鼻酸,11:26標定航點高度2662M, N 24°19.600', E 121°11.801',此時聞到了異味,但是也還好,照相時為最接近也沒聞到,11:39出發,坤哥雙手合什與黃啟涵對話中,11:50有倒木瀑布,約6米瀑右腰繞,12:06到達2770M原先往大劍山的搜索基地營地合流口,小休息商討慢慢走找合適的營地,明天才過稜線,12:23休息吃午餐,13:03出發,13:25到達約12米瀑布,13:29清河架繩中,14:01繞至瀑頂,14:07回到溪底,發現有人排兩個堆砌石堆,研判應該是搜救員排的,14:41到達支流處有一小營地,整理中,GPS高度2781M,此營地一樣潮濕,火一樣要顧約一小時才完全不用顧。D5於09:57起溯,10:38上切離開溪,10:50出樹林,沿著稜線上攀,11:51到達步道,11:52到達取水叉路,12:17油婆蘭營地,13:18推論池,13:24推論山,約14:10到達獵人營地,布農卡里布灣登山社全蔣清4位在此等其他人員上來,隊友陸續到達,交接事項與翻拍照片,並將鋸子與地圖給他們,15:02離開獵人營地,15:26休息中,等隊友討論事情,16:00到達登山口。

公裝 
主繩(10.5mm動力繩+ 9mm靜力繩) (元程)
GPS*2 (阿寛,小楊)
無線電 衛星電話 (坤哥)
鋸子 *2 (清河,阿寛)岩鎚 *2 (清河,阿寛)
單滑輪 * 2 (阿寛,清河)
岩釘 * 15 (阿寛)
活動岩楔 1組(阿寛)
小號數岩楔*12(阿寛)
繩梯*2+ Sling*3 (阿寛)
鍋子*1 (阿寛)
先鋒輔助攀登鉤爪*1 (阿寛)
外帳 *1 +手工鑽*1+ 壁虎*1 (清河)
山刀*1 (小楊)
個人裝備 快扣 *3 Jumar*1 爐具 *1 醫藥包*1 下降器 *1 大D或O形環 *4 普魯式繩*3 扁帶*1 哨子 *1 頭燈*1 露宿袋 *1 救生衣,單向滑輪(自行衡量) 個人溯溪基本裝備 伙食自理六日(另外再加一天的預備糧)
公糧
三層肉×3條,雞×1隻,香腸×12條,魷魚×2隻,烏魚子×1,梅酒×2200cc,豆棗×1包,豬肉小炒×2包,鴨翅×1包,鴨胃×1包,花生×2包,棗子×1包

詳細記錄
D1 晴
07:50台8線臨37便道22KM處;07:55檢查哨遞交公文,檢查人員半開玩笑說我們的穿著不像要去搜救;08:04出發;08:07第一道鐵門;08:23第二道鐵門(上鎖);08:55志樂壩,整裝;09:42出發;09:47遠方左小支流瀑09:54左有大支流;10:05右小支流瀑;10:26左支流瀑;10:29六龜飛鷹大隊路條10:40出峽谷見遠方的小劍山,休息;10:57出發;11:09開闊地形切西瓜走捷徑;11:35進入大石區,鑽洞過大石;11:48對岸隊友又鑽洞過大石;11:54有一獵人營地;11:57休息吃午餐;12:37出發;13:00右小支流;13:07右彎處右側有麻繩,左前方為小支流,不用麻繩直接走水路邊攀過;13:20休息後出發;13:24左小支流瀑;13:51不想游深潭攀岩過;13:52上攀一半時發現有麻繩;14:10左支流瀑,此處往上一點點就是溯行圖的C1營地;14:27約3米斜瀑加約10米深潭很好攻,但後方有大量水氣飛舞,於是右側上攀高繞確認地形;14:30清河架繩中;14:40確定水氣是左支流瀑造成的,在此隊友意見分歧,拿出溯形圖與地圖討論,最後結論下溪面對3連潭;15:19垂降中;15:43最後一員垂降中;15:49峽谷地形加3連潭,只有最後深潭需泳渡,熱身中預備面對深潭;15:54架好繩,準備拖拉背包與人員;16:05換人拉;16:24終於出峽谷了;16:41左側落石源,滿地都是落石;1700到達營地;17:09笨山豬自己跑來營地,可惜沒照到,GPS高度1907M。
D2 陰 午後短暫陣雨
08:19出發;08:27左側有一岩洞坤哥前往搜尋;08:32有一獵人營地;08:32左側搜尋中;08:37沒人找溪邊,於是我回溪線搜尋;08:41其他人員搜尋完出平台;08:44上左側平台搜尋;08:47其他人員渡溪中;09:03深潭左腰繞中;09:05左側支流瀑;09:16改右側搜尋;09:21改左側搜尋;09:23深潭左腰繞中;09:23有麻繩可拉;09:38下溪;09:58左側崩塌地,其他人走平台搜索,我走右彎下溪線;10:02有一岩洞搜尋中;10:05到達衛星空拍圖看到的奇特崩塌地,現場看起來也還好沒特別之處;10:19其他人還在右側平台搜尋中,等待中;145又鑽洞了;10:57右側支流瀑;10:59樹梢掛了一空飄物;11:00見到山羊之後又被另一隻山羊嚇到,一度以為牠要撞我;11:05改到對岸搜索;11:15等待隊友休息中;11:15到達支流口,休息吃午餐;12:02出發;12:31有點曝露感,架好繩通過中;12:34全員上來,前方為瀑布約10米可攻可繞掉,清河架繩中(右繞);12:41通過中;13:15約70米支流瀑,主流又見瀑布;13:25照完支流瀑後,到達主流瀑布約19米,等繩子中一直沒送來,真的是........;14:18架設好繩子,隊友通過中;15:12第四個背包拖拉中突然不拉停在空中,應該是休息中,後來改從人員上攀路線拖拉一下子就完成了;15:47收好裝備出發;15:52到達瀑布(2連瀑)先出發的隊員見瀑旁有一不錯營地休息中;15:57開始架設2連瀑的繩子,很簡單不需隊員確保;16:04架設好約30米的連瀑的繩子,總繩距約為45米,照完地形回瀑底找隊員討論,之後結論為紮營明天再過2連瀑,GPS高度2244M進度嚴重落後。
D3 陰 短暫陣雨
09:10起溯;09:11隊友通過昨天架設的繩距中;09:33手好裝備出發;10:04左側支流瀑,有異味標定航點高度2325M ,N 24°19.444'E 121°11.305' ;10:10三連瀑約12米,開始今天的岩釘日;11:42出發;11:51左右各有支流瀑,又見前方有瀑布;11:53約17米瀑布,還好右側很好繞,今天最輕鬆的瀑布,有一小段有曝露感還是架繩通過;12:04架好繩;12:07從底下看不出來的2連瀑,從左側另一小支流瀑上攀,重裝上攀到4米處發現中間段錯估難度下背包取裝備,把背包垂降下去;12:41架好繩要繞第二瀑布搜索中;12:47回到架繩處,決定從此上攀第二繩距約15米,13:10清河上攀中;約14:10左右全部通過才知已經過中午,趕快放飯;14:45出發繞至瀑頂中;15:07架繩準備垂降;15:29垂降回溪底,又是連續地形,個人猜測又要用繩,直接抽繩不收拖著走;15:36滑瀑地形果真要繩子岩釘;15:40清河架繩中,今日第二簡單只是第一步曝露感大而已,16:21約9米瀑布,等繩觀察中,之後決定輕裝上攀拖繩上;17:00收好繩出發;17:05找到營地,終於不用趕路找營地了,GPS高度2531M,進度還是嚴重落後,此營地很潮濕,火要顧到1小時才是不用顧的規模。
D4 陰 短暫陣雨
09:36出發,下冰雹只下一下子而已;10:05大家休息等我討論,是否攻連瀑連潭最後約為5米瀑的地形,結論是當然是繞掉,誰會這時候就游深潭;10:13開始高繞,高繞途中不知道那條神經出問題,居然把一顆鬆動的岩石往下丟掉自己的另一隻手的手背上,弄傷了食指與手背,10:42過小支流,之後下切途中有聞到異味,但是只有我有聞到,心想只有我聞到應該是錯覺,沒告知隊友;10:55回到溪底下背包,下溯回繞掉的區域搜索中;10:56見到為數不少的垃圾,趕緊照相後上溯告知隊友,商討是否是其他搜救員有到達此區域;11:01回到垃圾處,標定航點高度2641M, N 24°19.589',E 121°11.752',11:06下瀑布搜索中;11:08下方右邊有一岩洞,繼續下溯搜索;11:15回垃圾處,隊友照相後確認應該是黃啟涵所留下的垃圾,開始尋找是否有從瀑頂旁繞下去的跡象,確認無跡象繼續上溯,放慢速度非常認真尋找任何的跡象;11:29前坤哥說前方有紅色物體,疑似背包外套,前往時又見箭竹下有更大的物品,突然坤哥回頭走比出暫停手勢,說確認為大體,無人要過去照相於是我和楊世平前往照相,當下真的是令人鼻酸;11:26標定航點高度2662M, N 24°19.600', E 121°11.801',此時聞到了異味,但是也還好,照相時為最接近也沒聞到,11:39出發,坤哥在下面雙手合什與黃啟涵對話中,左側小支流有一倒木;11:50有倒木瀑布,約6米瀑右腰繞;12:03右側有小支流瀑;12:06到達2770M原先往大劍山的搜索基地營地合流口,小休息商討慢慢走找合適的營地,明天才過稜線;12:23休息吃午餐;13:03出發;13:25到達約12米瀑布;13:29清河架繩中;14:01繞至瀑頂;14:07回到溪底,發現有人排兩個堆砌石堆,研判應該是搜救員排的;14:41到達支流處有一小營地,整理中,GPS高度2781M,此營地一樣潮濕,火一樣要顧約一小時才完全不用顧。
D5 陰 短暫陣雨
09:57起溯;10:28右側支流取左;10:30右側支流瀑取左;10:38上切離開溪;10:50出樹林,沿著稜線上攀;11:51到達步道;11:52到達取水叉路;12:17油婆蘭營地;13:18推論池;13:24推論山;約14:10到達獵人營地,布農卡里布灣登山社全蔣清4位在此等其他人員上來,隊友陸續到達,交接事項與翻拍照片,並將鋸子與地圖給他們;15:02離開獵人營地;15:26休息中,等隊友討論事情;16:00到達登山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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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選項
  • 0935811450
    0935811450 2021/03/12 05:14


    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7 年審易字第 2011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12 月 24 日
    裁判案由:
    傷害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7年度審易字第2011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宜斌


     
    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7 年度偵字第0000
    0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陳宜斌於民國107 年7 月22日18時10分
    許,在高雄市○○區○○○路000 號之果菜市場內,因停車
    問題與告訴人楊雅淳發生爭執,竟基於傷害之犯意,徒手拉
    扯告訴人並毆打告訴人之頭部,致告訴人受有頭部挫傷併輕
    度眩暈、肢體多處挫擦傷之傷害等情。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
    277 條第1 項之傷害罪嫌等語。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
    訴;又告訴經撤回者,法院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
    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38 條第1 項、第303 條第3
    款及第307 條分別定有明文。
    三、本件被告因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認被告係犯刑法
    第277 條第1 項之傷害罪。依同法第287 條前段之規定,須
    告訴乃論。茲據告訴人於本院審理中,具狀聲請撤回其告訴
    ,有撤回告訴狀可參(詳本院卷第53頁),揆諸前開說明,
    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84 條之1 、第303 條第3 款、第
    307 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4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方百正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
    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
    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
    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24 日
    書記官 李燕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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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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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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